7. 加快推进人民币跨境使用。适应服务贸易发展需要,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通过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或上市融资募集的资金根据需要在境内外使用。拓宽境外人民币投资回流渠道,创新面向国际的人民币金融产品,扩大境外人民币投资境内金融产品的范围。拓展跨境电商人民币结算业务,允许互联网企业开展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业务。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探索完善人民币境外贷款管理方式,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企业境外项目投放人民币贷款。鼓励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研究保险机构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研究财务公司利用跨境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开展全球资金集中管理和运营。推动跨境交易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在充分利用全国金融基础设施平台的基础上,研究要素市场设立跨境电子交易平台,向境外投资者提供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的金融要素交易服务。研究符合条件的境内个人按规定开展经常项下和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