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工作方案的批复(2017年) 1.

1. 进一步扩大服务业重点领域对外开放。滚动推出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措施。在科学技术服务领域,允许外资进入航空运输销售代理行业,放宽外商投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的资质要求。在文化教育服务领域,允许外商在特定区域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选择文化娱乐业聚集的特定区域,允许外商投资设立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娱乐场所,不设投资比例限制。在金融服务领域,研究允许新设或改制成立的外商独资银行或中外合资银行在提交开业申请时可以同时申请人民币业务。在商务和旅游服务领域,进一步降低投资性公司、人才中介机构的外资准入门槛,探索密切中国律师事务所与外国及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业务合作的方式与机制。在健康医疗服务领域,允许在京对符合条件的在国外研发的药品开展临床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