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2016年) (十六)

(十六) 健全融合发展人才培养体系。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完善激励创新的股权、期权等风险共担和收益分享机制,吸引具备创新能力的跨界人才,营造有利于融合发展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支持高校设置“互联网+”等相关专业,推进高等院校专业学位建设,加强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培养。在重点院校、大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一批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训基地,积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结合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等,加强融合发展职业人才和高端人才培养。在大中型企业推广首席信息官制度,壮大互联网应用人才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