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年) 四、 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 (十三)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6年) (十三) 四、 加快培育中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 (十三) 加快特色镇发展。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创新机制,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推动小城镇发展与疏解大城市中心城区功能相结合、与特色产业发展相结合、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发展具有特色优势的休闲旅游、商贸物流、信息产业、先进制造、民俗文化传承、科技教育等魅力小镇,带动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就近城镇化。提升边境口岸城镇功能,在人员往来、加工物流、旅游等方面实行差别化政策,提高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和人流物流便利化程度。 (十二) 目录 (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