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淮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淮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二、 国务院关于淮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淮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二、 二、 防御洪水原则 (一) 淮河防御洪水应遵循蓄泄兼筹、上下游兼顾、团结协作、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二) 当发生设计标准及以下洪水时,合理运用水库拦洪、削峰、错峰,充分利用河道泄洪,适时运用行洪区、蓄洪区、分洪河道和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三) 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利用河道强迫行洪,充分发挥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的拦洪作用,并采取弃守一般堤防等非常措施,确保蚌埠和淮南城市圈堤、淮北大堤重要堤段、洪泽湖大堤、… (四) 在确保防洪安全和不影响排涝的前提下,兼顾洪水资源利用。 (五) 对重要防洪控制工程实行统一调度。涉及影响流域洪水调度或省际关系的重要防洪工程以及行蓄洪区的调度运用,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或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决定;其他防洪工程的… 一、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