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淮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淮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五、 责任与权限 国务院关于淮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淮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茨淮新河分洪运用,由安徽省商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决定。 五、 责任与权限 茨淮新河分洪运用,由安徽省商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决定。 4.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