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淮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淮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2.

2. 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的运用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商有关省决定。其库区内的临王段、陈族湾、大港口等一般堤防保护区破堤进洪,由淮河防汛总指挥部商有关省提出意见,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