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2009年) 三、 国务院关于淮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2009年) 三、 三、 加强防洪骨干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淮河综合治理。在全面完成治淮19项骨干工程的基础上,重点安排行蓄洪区调整、安全建设和渐进式移民试点,改善行蓄洪区内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堤防达标与河道治理工程建设,提高行洪排涝能力;实施重点平原洼地排涝治理,改变涝灾损失严重的局面;加快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加强城市防洪和海堤工程建设,不断完善重点城市防洪体系,完善城市防御超标准洪水预案;继续实施山丘区水土保持和兴建干支流控制性工程;推进防洪管理体系建设。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