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江苏省海洋功能区划的批复(2006年) 三、

三、 《区划》是科学使用和管理海域的重要依据。要依据《区划》审批海域使用项目,重点保障港口航运、渔业资源利用的用海需求,严格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填海、围海等用海活动的管理,防止对海域、海岛和海岸的破坏性利用,切实保护近岸海域的生态环境。涉及使用海域的工程建设项目,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据《区划》对项目用海加强预审。省人民政府要根据不同海域特点,组织有关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海洋功能区划制定和实施重点海域使用调整计划,建立良好的海洋开发利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