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3年) 七、

七、 重视城市风貌和特色保护。在旧城区改造工作中,要保护好旧城区的地方特色和历史风貌。加强对市域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要合理布局城市绿地系统,进一步提高绿化的特色和质量。在城市设计和建设中,要充分利用山水相间、陆岛相望的自然条件,突出以水为中心的滨海城市景观特色,使山、海、江、绿、城相互交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