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4年) (2)

(2) 对未参加工伤保险伤亡职工的工伤待遇支付,由职工所在企业(单位)负责解决,企业(单位)无力支付或已不存在,并符合救助条件的,可通过相关的社会捐赠、社会救助制度予以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