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4年) 5. 支持受灾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制定的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指导云南省编制的灾后交通恢复重建专项规划所确定的项目和资金安排原则,加快实施有关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三、 工作要求 (二) 国务院关于支持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4年) (二) 5. 支持受灾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国家制定的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和指导云南省编制的灾后交通恢复重建专项规划所确定的项目和资金安排原则,加快实施有关交通基础设施项目。 三、 工作要求 (二) 明确责任,密切配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负总责,要全面部署落实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指导做好相关工作。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