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 六、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年) 六、 六、 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走出振兴发展新路子 坚持市场导向,立足比较优势,着力培育产业集群,促进集聚发展、创新发展,推动服务业与制造业、产业与城市协调发展,构建特色鲜明、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环境友好的现代产业体系。 (十八) 积极推动优势矿产业发展。发挥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作用,加大技术改造和关键技术研发力度,促进稀土、钨等精深加工,发展高端稀土、钨新材料和应用产业,加快制造业集聚,建… (十九) 加快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发挥现有产业优势,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现代轻纺、机械制造、新型建材等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 (二十) 促进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编制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遗址保护规划,加大对革命旧居旧址保护和修缮力度,发挥革命旧居旧址在爱国主义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央苏区历史… (二十一)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健全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完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金融产品,推动建立赣闽粤湘四省边际区域性金融资源共享机制。鼓励境内外金融机构在赣州设立经营性分… (二十二) 推动产业与城市协调发展。促进产业和生产要素向城市集聚,提升城市服务功能和承载能力。支持赣州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调整行政区划,增设市辖区,推动赣县、南康、上犹与赣… (十七)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