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2013年) 3.

3. 对投资规模大、促进地区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新建工业或大型商业设施等项目用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地价标准,报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