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4年) 八、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2014年) 八、 八、 保障措施 (二十二)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福建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福建原中央苏区和闽东苏区按照西部地区政策执行,对福建其他革命老… 加大中央投资对福建省生态建设、节能环保、水土保持、循环经济、污水垃圾处理、水利工程、新能源、能力建设等项目的支持力度。支持福建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中小河… (二十三) 支持福建省开展先行先试。国家在福建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试点,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率先开展森林、山岭、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编制自然资… (二十四) 加强组织协调。福建省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本意见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大对福… 国务院 (二十一) 目录 (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