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2012年) (八)

(八) 支持香港金融机构和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在前海设立国际性或全国性管理总部、业务运营总部,加快提高金融国际化水平,促进前海金融业和总部经济集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