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2017年) 五、 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2017年) 五、 五、 加快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十八)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健全精简高效的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统一规范各类审批、监管、服务事项。支持市县级政府设立统一行使行政审批权的机构,推… (十九) 创新财政金融支持转型升级方式。对山西省主导产业衰退严重的城市,比照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财力转移支付政策。中央预算内投资在山西省农村旅游公路建设、生态建设、扶贫开发和… (二十) 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积极创造条件,在山西省推广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经验,在确权… (二十一) 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资源型城市特别是资源枯竭城市转型,促进城矿协调发展,推进产城融合。支持长治市创建国家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加快发展中… (二十二) 集中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吕梁山、燕山—太行山两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聚焦深度贫困难题,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推进脱贫攻坚与生态治理有机结合,统筹… (十七) 目录 (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