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2026年) (八)

(八) 规范基本公共服务梯度供给。对供需矛盾突出的基本公共服务,各地可通过积分制等方式,在一定时期内采取以就业、居住等时间因素为主要条件的梯度供给办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公平有序分配,逐步减少梯度层次和差异、降低享有门槛。切实落实基本公共服务保基本、兜底线的定位,区分梯度供给与人才引进措施,不得设置学历、职称、纳税贡献等限制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