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2026年) (七)
(七) 优化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开展常住人口总量、结构、流动趋势和公共服务需求预测,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优化建设运行资金分配、人力资源配置,加强人口流入城市和县城的公共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基础教育各学段学龄人口变化和教育资源需求监测预警制度,根据学龄人口“洪峰”推移灵活设置各学段学位,相关教育经费向人口流入地、教育基础薄弱地区倾斜,支持建设公办普通高中,更好满足学龄人口就读需求。加强人口流入地医院病房改造提升,改善群众就医条件。开展人口流入地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就近为随迁老人、儿童、残疾人提供照料看护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