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2022年) 四、 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2022年) 四、 四、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贵州省和毕节市的指导,在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措施制定、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评估,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22年6月24日 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