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2022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报送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
《规划》实施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
贵州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分工,推动毕节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积极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
四、
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贵州省和毕节市的指导,在相关专项规划编制、政策措施制定、重大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