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2004年) 五、 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2004年) 五、 五、 加强和改进投资的监督管理 (一) 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建立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工程咨询、投资项目决策、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和单位,都应有相应的责任约束,对不遵守法律法规给国家造成重大… (二) 建立健全协同配合的企业投资监管体系。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市规划、质量监督、银行监管、证券监管、外汇管理、工商管理、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企业投资活动… (三) 加强对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管。各类投资中介服务机构均须与政府部门脱钩,坚持诚信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中介服务。鼓励各种投资中介服务机构… (四) 完善法律法规,依法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与投资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投资要素合理流动、市场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的… 附件: 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 附件 简要说明: (一) 本目录所列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 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本目录以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专门规定禁止投资的项目以外,实行备案管理。 (三) 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有专门规定的项目的审批或核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 本目录对政府核准权限作出了规定。其中: (四)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