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批准调整后的《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的批复(2006年) 二、 定义 四、 国务院关于批准调整后的《生物两用品及相关设备和技术出口管制清单》的批复(2006年) 四、 二、 定义 四、 生物双用途设备 (一) 用于制备粒子直径在1至10微米范围活的微生物和毒素微囊的设备,特别是: 1. 界面型多聚凝集器; 2. 相分离器。 (二) 对组合顺序有特殊要求或设计专用于联合系统的20升以下的发酵罐。 (三) 可用于生物安全水平三级或四级封闭设施的常规或湍流洁净室、带有风扇的高效空气粒子过滤器(HEPA)单元。 b.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