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2016年) 五、

五、 普查经费保障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经费,按照分级保障原则,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中央财政负担部分,由相关部门按要求列入部门预算。地方财政负担部分,由同级地方财政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