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14年) 十、 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二十九)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2014年) (二十九) 十、 强化保障措施和监督考核 (二十九) 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发展改革委、粮食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意见要求抓紧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对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二十八)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