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财贸法规的通知(1986年) 二、 短期外汇贷款办法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财贸法规的通知(1986年) 20 二、 短期外汇贷款办法 20 政务院关于《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三、四项在老解放区亦可适用的通令 1950年10月7日 适用期已过,自行失效。 引用法条 新解放區農業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