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三、 自行失效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129件) 附: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附: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三、 自行失效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129件) 附: 民政部关于增加选举工作干部编制名额的请示报告 1981年9月30日 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自行失效。 司法 序号 法规名称 发布机关和日期 说明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