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三、 自行失效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129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77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三、 自行失效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129件) 77 国务院关于郊区地主阶级分子改变成份问题给上海市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1956年9月24日 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自行失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