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三、 自行失效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129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政法、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的通知(1987年) 68 二、 国务院关于明令废止和宣布自行失效的军事、机关工作和其他法规目录 三、 自行失效的公安、民政、司法和民族事务法规目录(129件) 68 国务院关于改变居住在城市的地主成份批准手续问题给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的批复 1956年7月16日 适应当时情况的具体规定,自行失效。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