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1987年) 一、 应予废止的外事、对外经济贸易、海关、华侨事务和旅游法规目录(34件) 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外事外经贸、工交城建、劳动人事和教科文卫法规的通知(1987年) 10 一、 应予废止的外事、对外经济贸易、海关、华侨事务和旅游法规目录(34件) 10 国务院外事办公室关于修改我国出版地图上香港、澳门两地区的处理办法的通知 1966年9月10日 已被198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图上如何标绘香港、澳门地区的通知代替。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