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4年)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十一)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4年) (十一) 一、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作出修改 (十一) 第十章改为第九章,标题修改为:“年度报告公示、证照和档案管理”。 (十) 目录 (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