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3年) 二十、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13年) 二十、 二十、 将《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代表机构的登记和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机关)。” 引用法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十九、 目录 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