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2001年)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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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实施办法

1993年11月3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1月10日司法部、民政部令第28号发布

被1999年5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的《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明令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