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2016年) 四、

四、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工作指导,在政策制定、资金投入、项目安排和体制创新等方面加大对川陕革命老区的支持力度,帮助解决《规划》实施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为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国家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会同重庆市、四川省、陕西省人民政府适时开展《规划》实施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201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