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1994年) 第十四条 国务院关于对农业特产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1994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1994纳税年度起,农业特产税依照本规定计算征收。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