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17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辽宁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原则同意《大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
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5558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
三、
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500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496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
四、
做好大连金普新区规划建设。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76号)要求,不断提升产业层次,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国际竞争力,努力将大…
五、
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改善城市与周边地区交通运输条件,加强城市内外…
六、
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
七、
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
八、
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历史城…
九、
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治,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大连市城市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