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的批复大清河防御洪水方案(2007年) (1)

(1) 东淀。

东淀第六堡站保证水位8.0米。白洋淀枣林庄枢纽泄洪流量小于700立方米/秒时,由东淀大清河泄流;枣林庄枢纽泄量超过700立方米/秒时,运用东淀行洪。东淀(含大清河)洪水由独流减河和海河干流下泄。

当第六堡水位达到8.0米且继续上涨,威胁天津市区安全时,在保证河道充分泄洪的情况下,视洪水情况向文安洼或贾口洼分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