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时升挂使用国旗区旗的规定(1997年) 国务院关于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时升挂使用国旗区旗的规定(1997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有关规定,自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时升挂、使用国旗和区旗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有关规定,自1997年7月1日起,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时升挂、使用国旗和区旗时,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1990)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