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2019年) 三、 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二) 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要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国务院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2019年) 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要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确需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要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办事。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的企业,要明确监管规则,依法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三、 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二) 审批改为备案。对可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需要企业及时主动提供有关信息,以便有关主管部门有效实施行业管理、维护公共利益的,由审批改为备案。要坚决防止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 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原则上要按照“多证合一”的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办理,由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将备案信息推送至有关主管部门。确需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备案的,要简化备案要素,强化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办事。企业备案后,有关主管部门要依法实施有效监管。对未按规定备案或备案信息不实的企业,要明确监管规则,依法调查处理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二)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