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7年) 二、 改革重点 (四) 国务院关于在更大范围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2017年) (四) 二、 改革重点 (四) 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按照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该减掉的坚决减掉的原则,全面梳理、分类处理各类涉企证照事项。将“证照分离”改革后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各种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的事项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设定涉企证照事项目的的,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 (三)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