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在广东省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5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已失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内地与香港、澳门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关于内地在广东与香港基本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协议》(以下简称《内地与香港协议》)和《〈内地… 一、 改革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广东省投资服务贸易领域的管理模式。除了《内地与香港协议》中保留的限制性措施及电信企业、文化领域公司、金融机构的设立和变更,以及公司以外… 二、 扩大服务业开放,暂时调整《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征信业管理条例… 附件: 国务院决定在广东省对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 附件 (一) 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资格证明或者有关确认文件; (二) 电信条例规定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或者确认文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签署意见。同意的,转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不同意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 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生产、销售即行停止。任何企业、个人不得再从事面向国内的电子游戏设备及其零、附件的生产、销售活动。一经发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