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2016年)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 (一) 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2016年) (一) 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 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有序实施 (一) 明确工作机制。从2016年7月起,国务院各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均应在有关政策措施制定过程中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法制办、商务部、工商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指导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工作,并及时总结成效和经验,推动制度不断完善,在条件成熟时组织开展第三方评估。各省级人民政府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和办法,落实制度要求,并从2017年起在本行政区域内逐步推开,指导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所属部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