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有关行政审批和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7年)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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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制作业务

允许外商投资音像制品制作业务(限于在北京国家音乐产业基地、中国北京出版创意产业园区、北京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内开展合作,中方应掌握经营主导权和内容终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