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2018年)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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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除外)

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推广网上业务办理。

压缩审批时限,将法定审批时限压缩三分之一。

精简审批材料,在线获取核验营业执照、生产企业现场审核意见书等材料。

公示审批程序、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公开办理进度。

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