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2020年) 发布机关 国务院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推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政策落地,国务院决定,即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中… 附件: 国务院决定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目录 附件 (二) 货物、物品暂时进出境的; …… 第四十二条 暂时进境或者暂时出境的下列货物,在进境或者出境时纳税义务人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其他担保的,可以暂不缴纳关税,并应当自进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