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2014年) 1.

1. 我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及特种茶加工(名茶、黑茶等)

暂时停止实施相关内容,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形式(中方控股)从事中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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