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1999年) 十四、 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1999年) 十四、 十四、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直径不得大于4.5厘米,中央刊五角星,五角星外刊单位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十四)。制发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十三、 目录 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