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1993年) (三)

(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的印章,直径五厘米,中央刊国徽,国徽外刊机关名称,自左而右环行(图二),由国务院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