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构调整的通知(2005年) 二、

二、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单设,为副部级机构,作为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

上述两个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另行印发。

国务院

二〇〇五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