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2006年) 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大街迁至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大街迁至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七日